(一)申報企業向海關提出報關申請并提交有關材料。登錄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進行網上報關業務申報并將隨附材料一同以電子形式上傳。海關對報關資料進行審核,符合規范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告知企業進行補正。
(二)實施檢驗檢疫。進口食品由海關依照進出口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合格評定。
(三)進口食品經合格評定符合要求的,海關出具《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不符合要求的,涉及安全、健康、環境保護項目不合格的,由海關出具《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責令當事人銷毀,或者出具退貨處理通知單,由進口商辦理退運手續。其它項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海關的監督下進行技術處理,經重新檢驗合格后,方可銷售、使用。
| 材料名稱 | 材料填寫樣本 | 材料類型 | 來源渠道 | 材料份數 | 材料必要性 |
|---|---|---|---|---|---|
| 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證書 | 無 | 其他:證件編號 | 政府部門核發 | 電子1份 | 必要 |
|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 | 無 | 其他:證件編號 | 政府部門核發 | 電子1份 | 必要 |
| 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 無 | 其他:證件編號 | 政府部門核發 | 電子1份 | 必要 |
| 進口食品標簽樣張和翻譯件 | 無 | 復印件 | 申請人自備 | 紙質或電子1份 | 必要 |
| 進口食品貨物清單 | 無 | 原件 | 申請人自備 | 紙質或電子1份 | 必要 |
| 合格保證 | 無 | 原件 | 申請人自備 | 紙質或電子1份 | 必要 |
| 乳品檢測報告 | 無 | 復印件 | 申請人自備 | 紙質或電子1份 | 必要 |
| 輸出國家(地區)官方檢疫(衛生)證書 | 無 | 復印件 | 其他 | 紙質或電子1份 | 必要 |
| 植物油檢測報告 | 無 | 復印件 | 其他 | 紙質或電子1份 | 必要 |
| 運輸工具前三行次裝載貨物名單 | 無 | 原件 | 申請人自備 | 紙質或電子1份 | 必要 |
| 遠洋自捕水產品的確認通知(文件)和遠洋漁業項目確認表 | 無 | 復印件 | 政府部門核發 | 紙質或電子1份 | 必要 |
| 農業部遠洋漁業企業資格證書 | 無 | 復印件 | 政府部門核發 | 紙質或電子1份 | 必要 |
| 遠洋捕撈企業關于自捕漁貨承諾和證明書 | 無 | 原件 | 申請人自備 | 紙質或電子1份 | 必要 |
(一)向中國出口食品的國家或地區經過我國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和食品安全狀況評估、審查。部分產品需在符合評估審查要求及有傳統貿易的國家或地區輸華食品目錄內(目錄可在海關總署網站http://43.248.49.223/index.aspx查詢); (二)實施注冊管理的產品,境外生產企業應當完成注冊(境外生產企業注冊信息可在海關總署網站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jyjy/jckspaq/xxfw63/jkspjwscqyzcxx/index.html查詢);
(三)進口食品進出口商(向中國大陸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及境內進口食品的收貨人)經過海關總署備案;
(四)進口食品符合中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相關檢驗檢疫要求;
(五)有監管證件管理要求的,在申報前根據相關規定辦理進口所需的監管證件(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證書、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證書、保健食品注冊證書或保健食品備案憑證、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