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項名稱和代碼
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
代碼:0100340002
二、受理范圍
市局受理范圍為:蘇州大市范圍(姑蘇區、高新區、工業園區、相城區、吳中區、吳江區、太倉市、常熟市、張家港市、昆山市)的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
三、辦理依據
1、【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條 國家對食品添加劑生產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應當具有與所生產食品添加劑品種相適應的場所、生產設備或者設施、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生產食品添加劑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2、【規章或規范性文件】《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令第16號)。 第十五條 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應當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劑生許可。 申請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應當具備與所生產食品添加劑品種相適應的場所、生產設備或者設施、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制度。
四、實施機關
蘇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五、辦理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二條第五項: 申請事項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本行政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
2、《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二款 申請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應當具備與所生產食品添加劑品種相適應的場所、生產設備或者設施、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制度。
六、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六9:00-12:00,13:00-17:00
七、受理地點
受理地點:蘇州市政務服務中心。
地址:蘇州市姑蘇區平瀧路251號3樓食藥監窗口E37
交通方式:可乘公交872路、5路、827路、812路和7路在“萬達廣場”站下車,向西約200米。或乘地鐵2號線至“平瀧路東”站2號出口向西約150米或乘坐地鐵4號線至“平瀧路西”站3號出口向東約450米。
八、申請材料
首次、變更、延續
1.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
4.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場所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
5.食品添加劑生產主要設備、設施布局圖;
6.食品添加劑生產工藝流程圖;
7.食品添加劑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
8.保證食品添加劑安全的規章制度清單;
9.食品添加劑原輔料明細表;
10.復配食品添加劑原輔料明細表(僅復配食品添加劑申報填寫);
11.《復配食品添加劑通則》(GB 26687-2011)規定的材料;
12.產業政策產業政策和危化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涉及國家產業政策的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需提供產業證明);
13.食品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及明細表;
14.與變更食品生產許可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15.與延續食品生產許可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注:首次按1-12提供材料,變更按1-14提供材料,延續按1-13、15提供材料(涉及企業標準和產業政策的企業提交相關材料)。
申請人名稱、住所名稱、生產地址名稱變更、同一食品類別內事項變化、外設倉庫地址變化、其他。
1.食品生產許可證變更(化)申請書;
2.變更前、后營業執照復印件;
3.工商行政管理(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申請人更名證明復印件(僅申請人名稱變更時提供);
4.申請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5.當地有關部門出具更名證明復印件(僅生產地址名稱變更時提供);
6.食品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及明細表;
7.申請人關于生產地址未遷移和生產條件未發生變化的聲明;
8.同一食品類別內事項變化的相關材料(僅同一食品類別內事項變化提供);
9.外設倉庫地址變化的相關材料(僅外設倉庫地址變化提供);
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食品生產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九、審批時限
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13個工作日。
十、審批收費及依據
本事項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