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許可證,是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發放程序以及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2014年10月23日之前,國務院規定對食品經營者必須堅持先證后照,未取得前置審批文件,不得辦理注冊登記手續。2014年10月23日,國務院通過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改為后置審批,規定對食品經營者必須先照后證。
1、 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或不含冷藏冷凍食品)
2、 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或不含冷藏冷凍食品、含熟食或不含熟食)
3、 特殊食品銷售,限(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
4、 其他類食品銷售。
5、 熱食類食品銷售;熱食類食品制售,限(主食制品、熟肉制品、豆制品、糖果制品);熱食類食品制度,限(半成品形式)
6、 冷食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限蔬果拼盤;冷食類食品制售,限半成品形式。
7、 生食類食品制售;生食類食品制售,限半成品形式。
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分為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必須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情形
1、有固定經營場所,從事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包括副食品,以下相同)批發或零售活動的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
2、企業的分支機構從事食品經營,各分支機構應當分別申領《食品經營許可證》;
3、同一食品經營者在兩個以上地點從事食品流通經營活動的,應按不同地點分別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4、其他行業的經營者兼營銷售預包裝食品或散裝食品的;
5、前店后場式臨街商店銷售現場加工食品的;
6、食品生產者和餐飲服務提供者設立專門的銷售門市部銷售自行生產加工的食品或兼營其他食品的;
7、在集貿市場銷售經過加工的熟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
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餐飲制售)的情形通過及時制作加工、商業銷售和服務性等,向消費者提供食品和消費場所及設施的服務活動的經營性店鋪均需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
8、 糕點類食品制售(含花蛋糕或不含裱花蛋糕)。
9、 自制飲料制度,限(普通飲品、生鮮乳及制品、自釀啤酒)。
10、其他類食品制售。
凡是在以上經營范圍內的企業都是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在此提示大家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是需要經營地址的,而且經營地址還需要達到一定的面積,對于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申請審批要求會比較嚴格。
辦理昆山食品流通許可證材料具體如下:
1.營業執照+公章;
2.紅本租賃合同或場地使用證明;
3.食品安全管理員證/餐飲安全管理員證;
4.從業人員的健康證;
5.經營平面圖;
6.法人身份證。辦理時間:10-20個工作日左右食品銷售經營者的經營項目分類《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文件第十條規定: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按照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分類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