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開發區注冊公司-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材料
申報材料:
[1]食品經營許可新設申請提交材料規范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及內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證明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身份證復印件(食品銷售經營企業、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需提供)。
3.從業人員情況登記表、從業人員健康證(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散裝食品銷需提供);
4.食品安全設施設備清單。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企業或個人申請的應當提交《工商營業執照》;機關事業單位申請的應當提交《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民辦學校、民辦養老機構等民辦非企業單位申請的應當提交民政部門頒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建筑工地申請的應當提交住建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1.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平面及設備設施布局圖(標明用途、面積、設備設施位置等)。對于申請特殊食品經營、散裝食品經營的,空間平面布局圖應體現出單獨的銷售區域。
2.食品經營操作流程圖。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五)、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還應當同時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六)、新辦食品經營許可申請如有下列情形的,還應提交特殊材料:
1.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2.申請銷售散裝熟食的,提交與掛鉤生產單位的合作協議(合同),提交生產單位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或其他合法的生產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3.在餐飲服務中提供自釀酒(不含自釀白酒):具有資質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對成品安全性的檢驗合格報告。
4.通過網絡銷售食品的,應當注明網絡設備、銷售網絡和網址。
5.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與檢驗項目相適應的檢驗設施清單和經專業培訓、考核合格的檢驗人員名單。不具備型式檢驗能力的,應委托有資質的檢驗機構檢驗,申請許可時應提交相關委托協議等證明文件備案。并提供膳食標簽樣張,包括膳食名稱、生產經營單位名稱、生產日期及制作時間、最佳食用時間、保存條件及食用方法等。
6.食品銷售經營者采取租賃、委托管理等形式使用的食品貯存場所應提交食品安全管理合同,內容包括使用的時間、期限、地點、面積、設施設備等要求以及食品貯存場所所屬經營者的負責人、聯系方式等信息。
7.申請冷凍冷藏的,應提供冷凍冷藏設備的相關合格證明文件。